發布時間:2017-08-09瀏覽量:1797次
黨的十八大以來,四川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戰略部署,去年6月至今年3月在全國率先實行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對全省21個市(州)督察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采取調度通報、督查督辦、約談曝光、移送追責等措施全面推動整改,提高了各級干部對環境保護的認識,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省委統籌謀劃整改
6月以來,省委書記王東明3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多次就問題整改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所有問題必須整改到位。省委省政府先后出臺《關于切實加強省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等4個文件,對全省環境問題整改進行周密部署、詳細安排。組織對整改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省領導親自掛帥整改
切實履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省級領導掛帥出征。今年6、7月,省委書記王東明分別赴德陽市、涼山州開展環境保護專項督導工作,要求對督察督導發現的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省長尹力主持召開省環保督察發現問題整改現場會,要求各級各部門以“五個堅決”推進環境問題整改。省委、省政府將生態環境問題作為“1+6專項督導”重要內容,由42名省領導牽頭親自抓,對10個省級掛牌督辦問題由9名省領導牽頭現場督辦,不整改到位決不摘牌。7月,分管省領導帶隊開展自然保護區專項督察,進一步厘清了存在的問題,制定了分類整改方案。省政府召開“深入推進群眾信訪反映環保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會議”,與各市(州)簽訂《化解環境保護類信訪案件責任書》,確保3845個環保信訪案件有效辦理。
嚴格整改責任追究
省委、省政府出臺《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將環境保護責任分解到各級黨委政府和46個省直部門;出臺《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規定了比較詳細的追責情形。省委組織部、省紀委聯合制定《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溝通協作辦法》,構建起責任追究的有效機制。省環保督察辦將42個突出環境問題移交21個市(州)黨委政府認真整改,并將5個重點問題移送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監察廳處置。
整改取得明顯成效
通過省級環保督察進一步提高了全省各級各部門對環保工作的認識,壓實了責任,擰緊了發條,推動了環保工作的真正落實,切實整改了一大批涉及自然保護區、城市黑臭水體、生活垃圾處置等久拖不決的環境問題。比如自貢市榮縣的一個垃圾填埋場,十多年來臭氣熏天,相關部門長期推諉扯皮,群眾反映強烈,省環保督察開展不到3天,相關部門就主動厘清責任,徹底解決了問題。全社會關注環保、支持環保、參與環保的氛圍更加濃厚,基本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破壞環境人人喊打的工作局面。全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今年1-7月,PM10、PM2.5濃度雙下降,87個國控考核斷面優良比例為73.6%,比去年同期提高3.5個百分點,劣V類水體比例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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