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8-03瀏覽量:1738次
2017年6月30日,《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簡稱:《標準》)出臺,將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實施。7月24日,《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培訓班在成都舉行。在培訓班上,省環保廳大氣處負責人通報了當前大氣環境質量和VOCs污染防治形勢,對學習宣傳《標準》,加快VOCs污染治理提出了要求。省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羅彬對《標準》進行解讀并現場答疑。國家煙氣脫硫中心副主任、四川大學教授李建軍就國內外VOCs污染現狀、控制法規與標準、治理技術現狀和應用案例等方面為與會代表作演講。12家大氣環保治理單位就VOCs治理技術及案例作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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